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招生简章
一、考试简介
经济师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 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初级和中级经济师考试均为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二、报考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四、证书收益
1、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在工龄,学历条件等同情况下,工资不会低于管理岗8级;
2、获取此证半年后,办理入户广州(18-40周岁),同时也可以积分加分入户;
3、享受企业补贴,获取升职、加薪的机会;
4、满足企业核心岗位上岗要求和企业项目投标需求;
5、全力打造经济人才梯队,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6、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部分地区退休金会有所提高。
五、考试及证书领取时间
级别:中级
资格名称: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及格/满分:84分
网报时间:9月左右
考试时间:11月初
成绩查询:考后2个月左右
证书领取:考后6个月左右
六、课程安排
8天面授课+网络课+直播课
成功报名即赠送《经济师教材》(指定教材)
课前:计划先行,预习指导,作业安排,高效备考;
课中:名师授课,应试直击考点,全真实战模考,考前趋势预测及点睛;
课后:班主任全程学习督导,名师题目疑难解析与答疑;
线上:在线老师疑难解惑;共享学习资源并提供微信群与学员互动交流;
线下:知识解析、案例解析、学习氛围搭建、交友共进;
巩固:老师丰富教学经验,助力成功。
七、上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越秀区等区均有开班,详情请咨询并获取课本安排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微信:13560037873 黄老师